Tuesday, December 16, 2003

Frankenstein

花了七七四十九個小時的努力,不打B不上ICQ不上MSN不打屁不看電影不發呆,終於看完了這本驚世鉅著──《Frankenstein》(即係《科學怪人》呀)!

小時候對於「科學怪人」的認知,一個是局限於西洋動畫偶爾一個面目憎獰、眼球發大且突出至眼簾幾乎不能覆蓋處、面上有一條很長很礙眼的疤痕、身高不能估計的高、孔武有力的綠色大塊頭,而且總是沒頭沒腦單憑武力解決問題;另外一個是某年看到某齣動畫,好像是說一個年輕人因為某些意外變成了面目可憎的科學怪人,但不同的是他見義勇為的英雄式表現為他嬴回群眾的愛戴,而且還有個絕色美女對他投懷送抱。

這個可能是在彌補真正的科學怪人在原著小說中的悲慘命運。科學怪人的誕生,就好像是一個注定的不幸。他,奇蹟地被賦予生命,只是他醜陋、粗糙、失衡的外型,不為他的創造者所接受,自他出生那一刻,就被他的創造者狠狠地遺棄。他只有模糊的知覺,不知道為甚麼他的主人要丟棄他,他漫無目的地行走,走遍蒼涼的高山、荒野,慢慢他本能地學會如何生存。然後他遇到──人類,他要求的只是一點點維生的食物、資源,卻因為外貌醜陋被人類唾棄。他感到很傷心、很絕望,只好繼續在遠離人煙的荒野流浪、捱餓。直到有一天,他找到一個隱蔽的小「豬欄」落腳,開始過平靜的生活。在他居住的地方附近住著一家人,雖然生活貧窮,但父慈子孝,女兒的溫柔,盲眼老人演奏的音樂和年輕兒子的魄力,科學怪人在這裏感受人類的愛和溫暖,他感到很快樂,也慢慢和他們建立起微妙的感情。看見他們平日為口奔馳,生活勞碌,他晚上便靜靜地幫他們撿柴,早上便繼續匿藏在「豬欄」,並開始努力學習他們的語言,期望有一日能與他們見面,成為他們的朋友。只是事與願違,當他介紹自己給盲眼老人認識時,他的子女們,沒有聽過科學怪人任何解釋,並狠心地把他趕走。科學怪人完全絕望了,他對人類的愛和善意,沒有人領情,他恨他醜惡的面容,他恨人類的不講理和狠心,他恨他的創造者,並決心要把他所遭受到的痛苦和侮辱,報復在他的創造者身上。最後,他的願望達成了,他的創造者在痛苦和折磨之中離世,而他自己,承受著無限的屈辱和莫名的懊悔,消失在汪洋一海之中。

Frankenstein並不是科學怪人的名字,而科學怪人和整個悲劇的創造者,Victor Frankenstein。他含著金鎖匙出生,童年和少年都在幸福洋溢的家庭生活中渡過,有愛他的父母,有最好的朋友。他醉心於自然科學,進大學後他埋首於科學實驗和科學研究,而且略在所成。他開始向更大的目標進發,他決定要成為創造者,他被這種熱情沖昏了頭腦,不分晝夜地在教堂的藏駭所在屍骨的包圍下研究生命的奧秘,到處執撿骸骨完成他的塑像,承受著不為人知的勞累。終於,他期盼的一刻來到了,卻把他的之前的熱情完全冷卻,他對他自己的傑作完全失望和挫敗,他不能承受這種醜惡和失衡的生命,他狠下心腸背棄了他的「阿當」。他的惡夢才正式開始,他渡假的時候,接到弟弟慘遭毒手的惡秏,然後親友接二接三的暴斃,並他的身心飽受痛苦和煎熬,他失去了他的至愛,他誓要親手毀滅他的自己創造出來的惡魔。他離開他最愛的故鄉,浪跡天涯,為的就是要追尋那個冷血的殺人兇手。最後,目標彷彿就在眼前,卻承受不了長期的身心折磨,含屈而終。

很難想像得到《Frankenstein》的作者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。她是浪漫時期的女作家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,寫這部小說的時候她只有十九歲,但她的想像力和創作力卻令世人為之驚艷,這部小書也成為現代科幻小說和科幻電影的先驅。

看這部小說其實頗吃力,它不是甚麼動人的喜劇,大部份的篇章都在說一些惡劣的的天氣、環境,Frankenstein和科學怪人飽受折磨的內心世界,撩動著讀者們的不安和懊惱的思緒。這部小說有很多值得讓人反思的地方,整個悲劇並不是全部歸因於後期科學怪人的冷血、兇殘和暴戾,他的憤怒的癥結在於他的創造者,一個因為不滿意他原本設想的「作品」而把之丟在一角的瘋狂科學家。他的自私不但毀了科學怪人,這個原本就不應該存在在世上的「怪物」,也一手摧毀了他原本擁有的幸福和他家人、朋友和最愛的幸福,悲劇地結束了自己的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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